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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01/2009 

16 Things About Kaki

1) 似乎無時無刻都在想莫名其妙的東西。

看到題目的時候在想,為什麼一定要是16項呢。為什麼設計的人要選擇這個數字,而不是10或者12呢。其實16項聽起來也蠻多的,那如果開始了之後發現寫不下去,又要怎麼辦呢。可是看上去真的很好玩的樣子,不玩又覺得好像對不起自己 (甚麼)。其實呢也很久沒有寫過日記了吧,說到底也是因為自己很懶呀。呀看完了《Bloody Monday》之後看《流星之絆》好還是新番好呢,可是明天又要開學了說,呀好鬱悶。要開學了,那這個還寫得下去嗎。嗚嗚可是人家好想玩呀.............(下刪n字)


2) 從各種意義來說,大概都是個偏執狂。

對於自己地盤範圍內物件的擺放異常執著,看不過一點點的混亂和錯置,對於一致性的要求高到接近強迫症的地步。每一樣物件必須放在預期中它應在的地方,保持著它原有的形態,甚至連角度和方向都很偏執。如果發現自己的物品被隨意丟在莫名其妙的地方會很躁,情況跟別人把莫名其妙的東西丟在我的地盤範圍裡是一樣的。因為很在意物件的擺放位置,所以平日盡量不會把東西搞亂。萬一真的搞亂了,寧願不睡也必須在事後立刻回復原狀。不過以上也只限於眼睛能看到的地方,藏得起來的例如衣櫃抽屜那些,倒是永恆的一團糟。


3) 記憶力非常的差。

朋友說過的都記得,但答應了父母和弟弟要做的事永遠不記得。做到一半的事情走開了再回來也就忘了。例如本來想去倒杯水,可是和弟弟打完架回來就沒了那件事。更常發生的是煮飯的時候忘了按飯煲制呀解凍魚柳呀之類,或者燒水時忘了開火 (默),當然熄火也是很容易會忘掉的。話說到一半被打斷了,或者突然莫名其妙的也會忘了想說甚麼。不過沒關係,反正話還是一樣的多。


4) 對於所謂喜歡的一切。

愈喜歡的東西愈不敢接近。我是個三分鐘熱度的人,其實我自己都知道。這一刻喜歡得要生要死的東西,下一秒可能就徹底的厭倦了。太喜歡的中文不敢去讀,怕會讀厭讀爛。太喜歡的東西不敢吃很多,怕突然就會一生都不願再吃。偏偏我就是個沒耐心的人,想要的東西就要立刻到手,想做的事要立刻做到。而我明明知道,一到手之後我就會喪失興趣,完全不想再理會。所以sonic才一再強調我是個沒有道德的臭男人 (默)。其實就是因為太喜歡,才不敢去碰。彷彿一碰,幸福就會像玻璃般碎掉,只剩流沙。


5) 喜歡的東西和其他。

喜歡陳綺貞方文山。喜歡黑巧克力。喜歡蛋糕和甜品。喜歡小手工。喜歡新詩。喜歡小說。喜歡劉芷韻鄧小樺董啟章韓麗珠夏宇。喜歡圓滾滾的貓BB。喜歡山下智久。喜歡唱K。喜歡日劇動漫。喜歡石田彰溫柔但妖異的腹黑聲線。喜歡躲在家裡。喜歡笨蛋。喜歡無病呻吟。喜歡語無倫次。


6) 討厭的東西和其他。

討厭雨天。討厭麻煩。討厭蠢人,特別是心地差得來又蠢那種。討厭別人無病呻吟。討厭別人語無倫次。


7) 手眼異常不協調。

反應奇慢。任何有關的遊戲都必然會慘敗,其實我懷疑這也是一種才能。打機是沒可能會高分的了,這可能也是我討厭機鋪的原因。話說我弟剛才故意進來跟我說「打機不好不是你的錯,我發現大部份女生都是這樣的」,嗯。其實我覺得就算是事實的全部,也不用故意走進來說一次吧,他真的太閒了嗎。


8) 不喜歡太正常的東西和其他。

太正常就是會悶。太正常的人很悶。太正常的事很悶。太正常的做法很悶。太正常的說法很悶。看上去太正常的一切我都沒興趣,對於平日努力飾演正常人的自己也很沒興趣。呀說回來,其實我只是怕悶吧。可是偏偏又非常怕死。沒有膽量去挑戰任何規則,其實明明是最不喜歡守規則的人。不喜歡框框,卻不敢去跨越任何界限。其實所謂麻煩的人,就是我這種吧。


9) 粉粉色的一切和其他。

非常喜歡粉紅色。是中六時突然決定要喜歡上的,但一開始的原因是覺得「喜歡粉紅色」這件事很好玩和很有型 (甚麼)。沒法抗拒任何粉紅色的物件,反應直接純粹得似乎已經算得上是本能了吧。無論選項有多少個,到最後都只是變成是「粉紅色」和「其他」兩項。本來其實沒有打算寫這個的,可是爸爸說這個太嚴重了不寫不行,這樣。


10) 關於喜歡和討厭。

非常容易喜歡一個人,也非常容易討厭一個人。不為了特別的原因,可能只是對方的某句話某個動作或者說話方式。喜歡上了以後就很難再去討厭對方,同樣地覺得討厭的人也許永遠也沒法翻身了吧。除了喜歡就是討厭,感覺不大的全部都是路人。也許這就是所謂的,極端吧。


11) 非常喜歡文字。

也許已經到了迷戀的地步。最近也發現自己很迷戀聲音,可是其實重要的似乎還是文字本身吧,就算聲線再好要是發出來的是無意義的單音,還是很難會喜歡上的吧。自問是喜歡說話也擅長說話的人,可是我就是沒法覺得說話比寫作更真實更自在。沒法用說話好好表達的,我就只能容讓自己慢慢的在鍵盤上敲打出來。我喜歡,這種跟自己對話的方法。


12) 棉胎怪。

如題。一年365日裡大概有100日是蓋棉胎的,剩下那265天是絲棉。 


13) 手。

絕對停不下來。我試過,是真的停不下來的,請不要問為什麼,因為這是連當事人自己也完全沒有辦法解答的問題。總之說話的時候會一直在動,走路的時候會一直在動,無聊的時候會一直在動。以上。


14) 歌。

喜歡的歌會狂Loop,而且在何時何地也會突然發現自己在哼那期的「最喜歡的歌」。不過這就像是某種流行性感冒,染上的時候病情嚴重得死去活來但來得快也去得快,傳眼間病毒就又變種了。而事實上,非常歧視自己無端端在哼歌。完。


15) 天才路痴。

情況只會在多人的時候發生,自己一個的話是無論如何也能到達目的地的,當然過程就別計較太多了。   


16) 沒耐性也沒持續工作的能力。

你看這篇寫了多久就知道了吧,嗯。

不喜歡太正常的東西和其他

我看了做正太 =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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